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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部是学校党委主管党的组织建设、干部工作以及党管人才等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党校是学校党委培训领导干部和党内外优秀人员等的教育机构。组织部与党校合署办公,主要职责是:

1.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。负责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,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抓好党内组织生活;检查督促各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,建立健全党的民主生活制度;负责党员活动项目化管理;负责组织检查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建述职工作;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提醒和选举等工作。

2.做好党员发展、教育和管理工作。拟订党员发展计划,协助学校党委审查办理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;指导检查基层党委党员发展工作;加强党员理论学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,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制度;抓好党内评优工作,发挥党员在教学、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;做好党员关怀、帮扶和激励工作。

3.做好组织员队伍建设。拟定组织员队伍建设、培养、管理规划,按要求开展专职组织员公开选拔、任命派遣、日常管理、培训考核等工作;与离退休工作处协调做好特邀党建组织员的选聘工作;召开组织员工作会议,专题研究、部署和总结各学院党建工作进展、党员发展进度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。

4.做好党费、党籍管理和相关统计工作。负责全校党员党费的收缴和使用管理,以及党建专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;负责党员的党籍管理、接转组织关系以及外调工作;负责党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和日常维护工作;为党员发展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撑。

5.协助党委办好党校、做好党建研究工作。坚持党校姓党,将党校建设成为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;健全制度,分类设计,做好针对各级各类培训对象的教育培训;指导二级学院分党校建设,发挥其作用;负责学校党建研究会和全国中医药院校党建研究会工作,组织开展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,承担北京高校党建研究会相关任务。

6.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。负责处级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规划;做好对干部的培养、选拔、考核、推荐工作,为党委选拔使用干部当好参谋助手;负责处级干部档案管理、因私出国(境)审批、证照管理、干部兼职管理;负责援派副处级及以上干部遴选工作;负责组织干部离任审计工作;做好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、档案审核、干部纪实等干部日常管理工作;配合上级做好与校级领导干部相关的工作。

7.做好党管人才工作。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,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;负责校内各类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;负责党管人才项目的落实;负责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安全工作;负责人才项目申报过程监督工作。

8.协助党委做好专项工作。在校党委直接领导下,负责学校党代会筹备与组织工作;指导二级党组织召开党代会;负责党代表的日常服务和管理;负责学校党委民主生活会、校领导年度考核、一报告两评议等组织工作;负责学校各领导小组和委员会的审核与调整工作;干部档案审核工作。

9.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